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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

索引号 : 764137816/2020-00230 文       号 : 咸政办函〔2018〕3号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03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

咸政办函〔20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全省5G基站规划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加快全市5G应用及试点工作,助推“智慧咸宁”“互联网+”建设,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确保我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推进、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快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推进站址资源共建共享和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全面提升5G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抢占先机,统筹规划。结合我市城乡建设规划,按照集约化、同步化、系统化要求,加快编制全市5G基站建设“一张图”,提升我市共建共享水平,防止无序重复建设。

(二)提前储备,规范流程。全面部署5G站址资源,降低电信运营商5G商用部署难度,加快我市信息化进程,提升通信网络发展效率,迅速形成覆盖全市的高速5G通信网络。

(三)加强协调,确保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和咸宁高新区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抓好本区域内的5G基站规划、选址、建设及相关协调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开放公共资源。一是出台社会公共场所开放政策。在不影响功能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开放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展馆等公共机构及公共服务场所,支持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二是建立公共场所开放资源机制。明确全市市政设施、广告牌、路灯杆、公安治安视频监控杆(塔)、各类管道井盖、交通指示牌、公交站台、小区墙体路灯杆和广告箱体、园林风景区公共设施、学校设施等社会公共基础设施资源开放规范和流程,并与相关规划部门进行对接。由市铁塔公司与资源管理部门以“框架协议”的方式,签署合作协议,合法、合规、合理推动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房产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旅游委、市林业局、市文新广局、市园林局、市教育局、市供电公司、市铁塔公司)。

(二)编制站址规划一是本着“集约高效、有效利用”的原则,市城乡规划局统筹组织开展5G通信网络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同步实施。专项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一致,并与地下通信传输管道和就近电力电源规划做好对接(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二是市铁塔公司要按照“规划设计一体化”的要求编制5G通信网络规划,以县为单位组织三家运营商、设计单位等开展5G网络站址规划编制,并做好与城乡规划部门的对接(责任单位: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

(三)加强规划审批。市城乡规划局要进一步简化5G通信网络规划审批流程,压缩审批周期,及时将全市6个县(市、区)和咸宁高新区5G通信网络规划全量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市铁塔公司及三家运营商要根据审批意见,及时修订、完善5G通信网络规划(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

(四)加快网络建设。一是各地、各部门要协助推进、解决通信网络建设中的选址难、协调难等问题,加快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二是市铁塔公司要发挥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主体作用,根据工信部和国资委《关于2017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17〕92号)要求,结合专项规划,全量统筹整合全行业基站建设需求,推动建立跨行业的“综合杆塔”建设标准,通过集约化共建共享,提升建设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彰显共享经济优势(责任单位:市铁塔公司)。三是市城管执法委、市无线电管理处、市环保局要协助做好5G通信网络建设相关手续审批、审核工作,确保5G通信网络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无线电管理处、市环保局)。四是市房产局要督促物业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维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市房产局)。五是市供电公司要协助做好5G通信网络建设接电引入工作(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六是市公安局要依法严惩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人为阻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七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协助三家运营商和市铁塔公司加大通信基站辐射知识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活动,强化舆论引导,消除群众误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信委主任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旅游委、市文新广局、市园林局、市无线电管理处、市城发集团、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全市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保障措施,确保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发展对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合力推进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同、形成合力,根据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联络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将加强全市5G通信网络建设的统一协调和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诿、落实不力,造成工作延误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或约谈。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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