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关于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 有关工作情况的说明
为摸清拖欠企业账款有关情况,我局下发了《市经信局关于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进行重点摸排,经排查,我市目前有欠款2笔,合计3471万元,其中3453万元欠款已经进入司法程序,18万元欠款正在协商推进中。
一、欠款具体情况
(一)通城县教育局拖欠深圳市博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咨询费尾款18万元
2017年8月,根据通城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通城县教育局牵头实施教育十大工程PPP项目,深圳市博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标了PPP项目咨询服务项目,2018年1月,教育十大工程PPP项目因投标人不足而流标,深圳市博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咨询服务中止,通城县教育局按照协议支付了第一笔服务费32.8万元。2018年后,深圳市博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通过各渠道投诉,要求通城县教育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咨询费尾款49.2万元,通城县教育局表示,因PPP项目咨询服务未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履约,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无法全额支付49.2万元尾款。为妥善处理欠款问题,我局积极沟通协调欠款双方,并推动通城县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专题协调会,欠款双方达成一致,明确由通城县教育局支付18万元,但截至目前,通城县教育局以PPP项目暂停推进为由尚未支付18万元尾款。
(二)香城泉都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北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合同纠纷3453万元
2014年北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了咸宁香城泉都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包的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潜山村片区(一期)还建住宅工程,合同金额2.29亿元,工程完期后香投已付北龙1.9亿多元,由于双方对合同结算的标准和依据有分歧,香投拒绝支付剩余20%工程款3453万元,北龙于2019年7月24日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7月22日市中院一审判决,判令咸宁香城泉都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北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682.11万元,咸宁香城泉都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判决表示不服,已于2022年8月9日向省高院提出上诉。2022年11月1日,省高院第一次开庭,双方对案件进行了陈述,目前二审尚未判决,咸宁香城泉都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表示,最终将依据法院判决结果予以结算。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各单位对照《关于清欠工作有关问题口径的函》(工运行函﹝2019﹞408号)发布的统计口径,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所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问题零疏忽,不留死角,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检查督办。坚持“谁欠款,谁负责清偿”的工作原则,把清欠任务分解落实细化到每一笔款项,向有拖欠账款的单位及时发出整改函,督促各单位筹措资金,确保无分歧欠款1个月内偿还到位;对未完成工程审计的尽快协调推动按程序办理审计结算,达到支付条件的尽快完成支付手续;对存在分歧和进入司法程序的拖欠款项,必须说清情况、列出明细。
(三)完善长效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728号国务院令)的学习,并按要求加强政府工程项目建设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及时受理、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投诉举报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长期未解决清欠问题的单位发出不良行为警示,对清欠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的责任人提请市政府予以约谈、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