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764137816/2023-1178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名 称: 市经信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市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化发展、安全生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精心谋划部署,健全法治建设组织机构。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通过持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完善制度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同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二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形成定期报告工作机制,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研究制定了《市经信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的形势,以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活动为载体,使法治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措施和要求深入人心,夯实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思想基础。
(三)用好学习平台,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学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王沪宁同志在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决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等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专题学习。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重要论述;审议《关于调整党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形态暨精神文明建设、综治信访维稳、法治建设、统战、人民防线、国家安全、保密和密码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传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听取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三是用好“经信大讲堂”、主题党日活动等集中学习平台,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开展《国家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和《保密法》等专题学习,观看党风廉政、保密、国家安全观等警示教育片。
(二)强化法治思维,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一是编制并对外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结合工作职责,落实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下放及调整。经过认真梳理,保留对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及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权力事项,无行政处罚事项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更新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用好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行政检查及行业监管。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级出台的政策逐一明确落实路径,同时简化操作流程。落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明确将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十一项试点示范奖补纳入“免申即享”范围,截止到10月底共兑现各类奖补500万元,惠及市直企业27家。完成《惠企政策汇编》(2022版)的编印,已通过“遍访企业解难题”、“一下三民”等活动向企业发放1000余本。组织开展“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活动,截止到10月底,省级“科技副总”已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47个,促成科技成果转化21个,达成项目协议数25个,达成协议金额1750万元,共建平台数26个;市级“科技副总”已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42个,促成科技成果转化30个,为企业引进人才56个,达成项目协议数22个,达成协议金额1672.6万元,共建平台27个。前三季度,全市累计减轻企业各类负担37.05亿元,推动清偿拖欠中小企业账款76万元。四是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及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组织嘉鱼县中鑫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报2022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同省经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专家一起对中鑫宏开展现场核查,指导企业完善现场布置,对申报资料进行查缺补漏;督促湖北云在生实业有限公司、中兴拓湖北在生资源有限公司完成废钢综合利用年度自查。
(三)完善机制建设,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局党组始终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对重大事项决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学法制度和集中培训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积极组织无纸化在线学法等活动。截止到11月25日,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所有学员积分都达到2400以上,平均积分4530.78。三是聘请法律顾问,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聘请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为合同协议、规划、规范性文件、信访纠纷等重要事项提供法律审查意见,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四)落实法审机制,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一是对2017-2021年期间本单位起草的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涉及文件19份,其中,有2份不属于本部门制发,1份为批复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5份继续有效,10份宣布失效,1份宣布废止。二是对本单位2016-2021年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9份,其中继续有效2件,废止1件,宣布失效6件;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计划生育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2年无新增相关规范性文件。三是每季度统计本单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情况,建立审核台账,对已审查的现在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式、清单式管理。经自查,截止到11月底本单位共制定实施3件规范性文件,全部是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依法依规报市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四是根据《市经信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存量规范性文件1件。每季度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统计表,1-3季度,共出台2件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报送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范围,并以经信大讲堂为载体扎实开展机关法治知识学习活动,坚持做到“五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内容、定课程、定要求,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一是强化法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冰生同志作为宣讲团成员深入市审计局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同时成立7个小组深入县市区和咸宁高新区企业开展宣讲。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部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参与全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信访工作条例》宣贯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宪法宣传周和“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栏目,积极组织参加无纸化学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业务相关法律,采取宣传讲座、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工业行业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深入学习宣传有关市场经济秩序、规范经营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协调组织市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于5月17日、5月21日、10月14日分别在市同惠广场、十六谭法治文化公园和车站路社区开展“防诈你我同行+共建平安咸宁”联合反诈宣传活动,并分别深入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院、职教集团等学校开展反电诈宣传。
(六)履行行业监管,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一是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开展“遍访企业解难题”活动,走访企业99家,反馈问题21个,已解决11个,未解决10个,其中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需提交“两办”及市营商办统筹研究解决10个。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确定“三个清单”问题61个,已解决54个。解决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反映问题,一、二季度共督办8个问题,已销号8个;主办1个问题,已销号1个;三季度反映问题正在稳步推进中。二是牵头起草出台了降低企业成本“26条”、技改“11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2条”、智能化制造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培育方案等一系列稳企援企惠企政策。三是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今年以来争取到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8万元、2022年省级高质量发展资金4210万元、5G宏基站省级奖补资金224.85万元、省级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汽车以旧换新省级补贴资金392.4万元,共计5337.15万元。四是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抓实工业(冶金)安全生产,健全工作机制体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市县联动抓安全生产。截止到10月底,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带队检查安全生产13次,共检查150家企业,发现问题隐患291条,都已督促企业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专门聘请湖北安宁技术服务公司等三方机构,开展季度性的安全生产专业检查,组织检查企业17家,查出隐患52处,让“专业人做专业事”,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形成覆盖全市的多点监督格局。
(七)加强信息公开,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透明化
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提供多样化的政务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数字信息化手段进行线上信息发布,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实现信息发布更加智慧化高效化,有效加强政务主动公开工作。截至11月25日,2022年度我局在部门频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73条,累计接收、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全面提升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学习教育,树牢法治思维理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重点议题和内容,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及时跟进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重点做好“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内容和党内法规的宣传。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是完善学习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干部职工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普法宣讲活动,重点学习国家新颁布的、与经信系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定。四是落实好学法用法及考试。落实市普法办关于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的工作要求,加强检查通报,督办学习进度,确保干部职工参学率、合格率、优秀率100%。
(二)夯实工作基础,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一是推行法律顾问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在重大决策、信访纠纷、项目评估、合同签订等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等方面,加强与法律顾问交流探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二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科学把握新时代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形势任务,认真学研究“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好市经信局贯彻落实方案,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抓好组织实施。三是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完善法治文化宣传标语及知识要点,打造富有经信特色的法治化文化宣传长廊。四是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提高普法宣传覆盖率。积极组织参加“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活动,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作用,提高普法宣传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依法履职尽责,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落实依法治企责任。持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深入企业走访,上门送政策,开展普法宣传。围绕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中小企业服务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治文化融入企业文化,营造依法治企浓厚氛围。二是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建立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有序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指导行业围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中小企业服务、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拖欠民营企业欠款等事关企业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治理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做好宣传推广。
(四)完善机制建设,落实法治工作责任。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制定市经信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热点法律问题解读、典型案例报送发布等工作,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普法宣传,压紧压实普法责任。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中小企业服务、生态环境、长江大保护、保密、信访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参与观看或者现场旁听庭审活动。三是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帮扶村、帮扶网格法治建设,深入社区、村组联合开展法治宣传和培训活动,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结合社区、村组已有党建文化阵地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四是强法治工作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专题学习,邀请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局干部职工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问题意识,持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