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咸宁市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 764137816/2026-17627 文       号 : 咸经信文〔2026〕47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名       称: 关于修改《咸宁市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关于修改《咸宁市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咸安区科经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咸宁高新区: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2026年版)》(财综〔2026〕16号)文件精神,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重新修改了《咸宁市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咸经信文〔2025〕98号),现将修改后的《咸宁市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咸宁市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咸宁市财政局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