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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桂花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

索引号 : 764137816/2023-24661 文       号 : 咸经信文【2023】55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名       称: 支持桂花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市经信关于印发

支持咸宁市桂花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8)》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经局、咸宁高新区科经局:

为贯彻落实咸宁市“中国桂花城”建设十条促进措施》,促进我市桂花产业迈向中高端。现将《支持咸宁市桂花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8)》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支持咸宁市桂花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8)》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

20236月12

附件

支持咸宁市桂花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8)

根据咸宁中国桂花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国桂花城”建设十条促进措施>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桂花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和激励导向,鼓励涉桂企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全力打造咸宁桂花之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引导,激励桂花加工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开展技术改造,促进桂花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支持涉桂企业做强做大。

二、支持对象及条件

(一)支持对象

咸宁市辖区内桂花加工企业。

(二)支持对象的基本条件

1.在咸宁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以及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项目应于当年10月底前投产;

4.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财政资金支持。

三、支持方式

1.对已完工的项目实施事后补助。

2.对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其中设备购置占比50%以上)的技改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入或生产性设备投资不超过8%给予补助。每年依据标准对全市范围内择优选取3个项目进行奖补,每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

3.对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技改项目,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的通知》(咸政办发〔20215号)的规定进行奖补。

四、项目申报与审核

(一)项目申报

2023年至2028,市经信局每年定期发布申报通知,各县和咸宁高新区科经局负责本地涉桂企业的择优推荐。

(二)项目审核

1.为确保项目审核公平公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投资额进行核实。

2.现场核查由市桂花办、市经信局组成联合核查组,对企业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现场核查意见。

3.市桂花办、市经信局邀请相关专家对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进行评分,择优确定奖补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桂花办审定。

4.市桂花办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最终解释权归市桂花办、市经信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