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764137816/2023-2661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名 称: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郑琦代表:
您在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为企业减负减压的有关建议”收悉,针对043号建议,我局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围绕提案内容积极做好提案办理各项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电力局交电费可以收银行承兑汇票建议的办理情况
2020年7月份,国家能源局发布《重点专项监管报告》,通报了电网企业结算电费中银行承兑汇票比例较高问题,并要求电网企业进行整改。与此同时,《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办法》(国能发监管〔2020〕79号)第十八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结算电费中使用承兑汇票的比例,应当在购售电合同中明确”。因此,电网企业受承兑汇票电费结算管制,每年可收取的承兑汇票金额有限。目前,国网咸宁供电公司受产业上游允许使用承兑汇票结算电费比例限制,年度可收取承兑汇票1.85亿元,承兑汇票份额由咸宁市恒立实业有限公司、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先发申请,已无可用余度。介于企业诉求,建议使用国网英大集团推出的“电e票”金融产品,“电e票”通过将票据融资与电费支付场景相融合,由平台统一收取票据并发起贴现申请,由企业承担贴现息,贴现款全额用于企业代缴电费。
二、关于提高解除冻结措施效率建议的落实情况
关于全市法院受理的涉企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执行中对企业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后,符合解除冻结条件的,由相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递交解除冻结申请书,执行事务中心收到申请后应立即办理解冻手续,需要与民庭、立案庭等法院内设部门沟通协调的,在三个工作日内能够完成解冻事宜。
三、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办理情况
提升小微企业信贷供给。督促银行机构广泛开展“走万企 提信心 优服务”活动、积极联动政府部门,主动对接小微企业,精细化挖掘和支持重点领域小微企业服务需求,针对融资需求分类施策、一户一策,应贷尽贷、能贷快贷;引导各银行在队伍建设、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面加大资源保障力度,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督促银行机构继续落实湖北银保监局出台的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相关措施,积极推进“限时办结制”“阳光办贷制”,力争办理环节、办理时间、申请材料数量较上年进一步下降,确保提高融资效率“看得见”。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