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764137816/2020-1727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名 称: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6
王永蓬、罗显忠委员
咸宁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第029号提案)已收悉。针对你们提案中提及的问题,我局指定工作专班对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等9家会办单位共同研究,各单位以提案办理为契机,围绕提案中反映的“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现综合各会办单位办理情况就提案涉及问题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效能。一是推广“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自5月20日开始,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各级政务服务窗口、12315窗口和市场监管所办事厅全面推行企业开办“210”模式,企业开办2个环节(一表申请、一窗发放)、1天内办结、0费用(免费赠送一套三枚公章);完成了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改造,设置近40平方米24小时自助服务区,涵盖不动产自助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等多项功能。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对照“只跑一次”改革目标,对群众和企业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简环节、优流程、压时效、提效率,将工程建设“三类”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67、45、20个工作日以内。支持小微企业登记手续齐全的即来即办,抵押、注销、变更、异议、换证等登记即时办结。在市本级(含咸安区)已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水电气过户一体化”的基础上,督促县市8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三是建立政企沟通长效机制。集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市、县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活动,共计29位市领导和164位县领导走访344家企业,全面了解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企业反映的491个问题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并按照职责权限交由省走访服务工作专班、相关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办理,目前已协调解决各类问题437个。坚持每个季度召开1次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对企业家反映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在12345热线增设营商环境服务专线,形成问题诉求分类交办、限时办理、跟踪督查机制。4月22日,挂牌成立了咸宁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被赋予受理、协调、督促、建议等职能,企业投诉、维权渠道将更畅通。严格规范涉企会议及调研活动,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干扰。四是规范涉企检查。出台了《咸宁市弘扬“店小二”精神 严格执行“十必须十不准”工作方案》;着手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已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意见,并通过法制审查,拟规定每月20日至次月10日为全市“企业宁静日”,力求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同一家企业现场执法检查一年不超过一次。生态环境部门对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的行业企业推行少检免检;实施“互联网+监管”,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对55家重点企业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适时监控。
(二)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市防控指挥部市场组连续举办6期《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政策线上宣传和解读活动,市直相关部门面对面解答企业现场提出的政策问题,并通过咸宁广播电视台和云上咸宁播出;市经信局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系列政策进行了梳理,编印了1500本发给规模以上企业和相关部门;各地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介中央和省市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相关政策,指导企业用好用活惠企政策,使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红利,切实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二是简化政策兑现流程。针对“省政府30条”以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一些列政策,市财政局牵头制定了《关于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财税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明确了相关实施细则及操作流程,全力打通政策落实堵点难点。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事项的公告》,对“困难企业”认定标准予以明确,减免符合条件的企业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452万元。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主动兑现惠企政策,推出“不见面”办理返还失业保险费,对全市1749家参保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3899.69万元。市经信局对新2019年入规的91家企业给予103万元的奖励,并督促各县市区落实配套奖励资金。三是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对接、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级出台的政策逐一明确落实路径,拿出实施计划,同时简化操作流程、优化办理机制,确保政策措施直达企业。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主动减免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35家中小微企业607.56万元;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停征市城区中小微企业污水处理费的通知》,对于嘉鱼稳健医疗反映“未享受停征污水处理费政策”的问题,嘉鱼县政府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跟进处理,返还20万元污水处理费。对于红牛饮料等3家企业反映的“高管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没有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主动上门对接,协调相关部门于6月10日将3家企业15名高管个人所得税奖励68.9万元予以兑现。市经信局支持企业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流程进一步简化,今年已给予市直17个工业企业技改项目1325.28万元的直接补助;给予5家新冠肺炎防护用品生产企业346.7万元的设备购置补贴;给予6家示范企业130万元的奖励支持。我局和建行咸宁分行共建“企业氧舱”,通过政银协调机制,对原本正常经营但受到疫情直接冲击而产生流动资金困难的企业进行“供氧”帮扶。截至目前,入舱企业225户,建行已向三赢兴电子、宏盛模具等157家企业投放贷款13.37亿元。积极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争取再贷款支持,对稳健医疗、健翔生物等14家全国性重点防护企业,真奥药业、美尔卫生用品等100家地方性重点防护企业已落实专项优惠贷款102笔154778.3万元,争取中央财政贴息1350万元,贴息后企业平均融资成本降至1.45%。经努力争取,从省防控指挥部提前支付第一批物资采购资金4200万元中,拨付崇阳稳健公司1000万元,拨付咸宁兆舒美200万元,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市司法局启动了机构改革后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工作,第一批共确认市级行政执法主体38家;并对全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二是出台免罚清单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于市场领域50类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未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事项的,凡规定有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的,责令其改正;具有可罚可不罚自由裁量情形的,对其不予行政处罚。切实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加强服务引导,严禁搭车收费、以罚代管、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等违法违规行为。审慎行使行政处罚权,规范自由裁量权。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司法局牵头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倒逼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制度,消灭问题的存量,杜绝问题的增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6月中旬,市工商联、市中院召开全市民营企业复工达产司法保障座谈会,听取了与会企业家关于提高诉讼效率、加大执行力度、防范法律风险、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宣传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将企业家反映的问题按职责权限督促相关部门整改。
(四)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是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市信用办牵头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推动各地、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表率。二是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印发了《咸宁市关于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工作方案》,加大对全市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各地各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市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各地各部门有诺必践、有践必成,确保各项服务承诺件件办好、件件见效。2016 -2019年,全市共发生11起政府失信事件,均已完成整改,政府失信事件整改到位率达到100%。三是构建多方参与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各级人民政府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定期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及时公布结果,加强社会监督。四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保障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五是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市减负办牵头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照“谁欠款、谁负责偿还”的原则,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已偿还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1801.76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你们的建议,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能力,以优良的作风、扎实的干劲、贴心的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以后的工作中将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继续通过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加大窗口授权力度,加强网上审批引导力度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服务窗口应进必进工作;整合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功能,设立综合窗口着力解决社会关联度大、涉及面广的行政许可项目实行集中办理的问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条件、工作标准和工作质效的同时,借助大数据技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四大平台”(“便民利企办事、数据共享服务、阳光透明信息、公开公正监管”四大平台),推行应用网上办事大厅和政务手机APP等手段,把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结合起来,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互补的全天候政务服务新模式,逐步实现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事,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
(二)健全政企沟通机制。以为期1个月的市、县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活动为契机,推动干部下沉企业生产一线,实行干部与企业“面对面”“点对点”零距离交流,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形成走访服务企业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反映问题限时办结、销号制度,按职责工作权限,由市、县走访服务企业工作专班召集涉及问题的有关单位参加,研究解决办法,实行“一企一策”“一企一档”,跟踪督办到底,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民营企业季度座谈会制度,对企业家反映的问题抓好跟踪督办,及时高效解决困难、做好服务。
(三)强化生产要素保障。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的用地、用电、用工、融资等难题, 优先满足重点企业和项目的各项生产要素需求,促进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见效。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特别是中长期(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信贷产品或延长贷款实际使用期限的信贷产品,采取分期还款等灵活还款方式,减轻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上市、挂牌交易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对列入上市后备资源的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优先协调安排贷款、提供金融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向资本市场要资源、要活力、要空间。不定期开展企业资金需求调查摸底活动,掌握资金需求信息,积极为银行和企业合作牵线搭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继续滚动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积极向上争取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降耗等各类扶持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
(四)完善园区配套服务。不断完善工业园区内供水、供电、供气、道路、公交、通讯、排污等基础设施,加大对工业园区及周边生活、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民生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航运码头、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快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科研创新、创业孵化、会展、信息交流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对本地中高等院校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提高中、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结合度,加强职业教育、工匠精神培养和技能培训,培养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技术型、专业型人才,使本地院校更精准的为我市输出适用人才。
附: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工商联
主管领导:张建军 联系电话:18671150087
经 办 人:胡炜光 联系电话:18971818767
邮政编码:437100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