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764137816/2019-0935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名 称: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8-28 10:11
石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市委市政府扩大政策支持范围”的问题
为了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发展,市政府把2018年确定为“工业技术改造攻坚年”。2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技改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工业技改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提出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抓技改、亿元资金促升级的财政资金支持目标,即争取省级技改资金4000万元,用好用足用活市直1500万元技改资金,北三县整合技改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南三县整合技改资金不低于600万元。咸安区人民政府正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实体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意见》,拟从区财政局拿出1500万元,支持本地工业实体经济发展。
二、关于“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问题
2017年,市政府将市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由200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市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根据2017年市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实施情况来看,2017年的《暂行办法》确实存在资金支持门槛过高、补助额度偏低、补助范围偏窄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委于2018年1月赴高新区就市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使用问题开展调研,邀请了企业代表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经多次研究,最终修改完善了《暂行办法》,并报市政府批准。修改完善后的《暂行办法》将申报门槛由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调减至500万元以上,最高补助额度由原来的100万元调高至200万元,并首次将“智能制造重点示范”和“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列入支持范围,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补助和奖励支持三种方式扶持市直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进一步调动了市直工业企业加强技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关于“建立有效合理的技改项目投资额认定考核机制”的问题
1、统计范围内的工业技改投资项目认定:2017年,省统计局对全省工业技改统计口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
2、项目申报中的工业技改投资项目认定:目前中央和省级没有出台任何关于工业技改项目投资额认定机制,我们认为以节约,增加产品品种,提高质量,治理“三废”,劳保安全为主要目的,项目土建工作量投资占整个项目投资30%以下,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作为技术改造项目。技改内容大概包括6个方面,即产品改革、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改革、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的改革,原材料和能源利用的改革,劳动保护和生产环境的改革,改造厂房设施、调整工作场地以及改进和完善企业管理手段和研制手段。在实际核实申报技改项目的投资额时,可按照项目申报条件,聘请第三方机构给予认定,以此保障申报企业得到公平的政策待遇。
四、关于“建议各级政府支持技改的政策企业不能重复享受”的问题
为了确保技改项目资金能惠及更多有需要的市直企业,2018年,市经信委党组专题研究提出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内不得重复申报技改项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遵循这个原则。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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