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 764137816/2024-0566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30日在咸宁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咸宁市审计局局长袁国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22年,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六届市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统筹调控能力持续提升,着力稳经济促发展。全市财税收入始终保持同口径正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1%,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撑。全市办理留抵退税25.74亿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运转类支出压减15%,持续推进财政普惠金融改革,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1.05亿元。
--重点支出保障不断增长,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坚持以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8%,科教文卫等考核类支出足额兑现,疫情防控、社保救助、人才就业、安全生产等政策积极落实。缓缴社保费3288万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3614万元、惠及企业3176家。统筹调动一切资源,全力支持高质量发展,“三重”事项、机关二幼、第二人民医院等民生项目落地见效。
--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促进健全体制机制。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完善制度。2022年,全市审计机关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9629万元,移送案件线索8件,立案处理6人。被采纳审计建议589条,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共227项。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级决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等情况。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5479万元、支出8854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20969万元、支出3209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969万元、支出996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6530万元、支出318102万元,年末滚存241607万元。
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有效推动财政管理内外转型,兜紧兜牢国计民生,保障财政持续运转。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决算部分事项编报不够准确。主要包括:非税收入740.48万元未及时缴库;少编部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预算。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待规范。主要包括:资金分配不科学,在未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情况下,按固定比率分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后,未及时确认国有权益47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5个部门单位以及部门所属20个二级单位,对财政资金绩效进行了抽查,部分事项延伸追溯到以前年度。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报不够完整准确。11家单位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4872.12万元未纳入预算;4家单位可预见项目多申报预算186.58万元;2家单位决算不实,涉及金额1243.92万元。
(二)过紧日子要求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3家单位报账手续不全,涉及金额164.39万元;3家单位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4万元;3家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3.22万元;3家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及时清理。
(三)项目绩效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9家单位42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存在绩效指标不细化、不量化、不切合实际以及填报要素不完整等问题;5家单位20个预算调整项目的绩效目标未同步进行调整;6家单位15个项目绩效自评不全面、不真实;2家单位3个项目发生变化,绩效目标未落实到位,造成资金结存166.22万元;1家单位1个项目未开展,导致4万元资金结存未发挥效益;5家单位12个项目进度缓慢,项目绩效目标未能完全实现。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对咸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编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教师资源配备不够均衡等问题。二是项目建设程序及项目管理不合规。存在部分学校先开工建设后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先投入使用后办理竣工验收等问题。三是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拨付不规范。存在2所学校财务报销凭证附件不全等问题。四是项目投资绩效不高。3所学校周边配套设施及校内设施不完善;2所学校超标准设计办公用房;3所学校教室和办公用房存在空置或使用率不高现象。
(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审计抽查了咸安区、赤壁市、通城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2个县擅自扩大项目改造范围;二是项目管理不规范。2个县42个老旧改项目进度较缓慢;3个县部分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三是项目资金管理不合规。1个县专项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四是项目投资绩效不达标。3个县部分“四必改”内容未改造到位。
(三)四好农村路项目的审计情况。主要围绕改善农村交通,提升出行效率和物流效率,重点审计了嘉鱼县“四好农村路”项目完成、管理以及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程序不合规,存在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问题。二是项目工程管理不严格,存在项目后期养护不到位等问题。三是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人工费23.46万元未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问题。
四、民生领域政策执行和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医疗、优抚、乡村振兴等三项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专项审计情况。重点对市本级2021年至2022年6月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和2021年至2022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严谨,存在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二是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市医保局支出户少计银行利息6.74万元;未及时清理归还参保人员缴纳的风险保险金20.7万元;已死亡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未清理等问题。
(二)优抚安置资金审计情况。主要围绕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对通城县优抚安置资金底数和对象底数、优抚安置资金筹集和拨付情况、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及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优抚专项资金混用等问题。
(三)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咸安区和崇阳县相关中央、省、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规范,存在未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等问题。二是产业项目绩效亟待提升。三是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2个县2个村将集体资产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2个县4个产业项目资产所得收益应收未收,涉及金额24.58万元。
五、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在各审计项目中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咸宁市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底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并对有关事项进行追溯,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执行不到位。金投公司偏离担保主业,未聚焦“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降费让利力度不够,超标准收取担保费;二是经营管理存在漏洞。金投公司关键风险岗位任职违背不相容原则,且未制定担保业务代偿损失确认制度。三是财务管理水平亟需提高。金投公司和绿投公司都存在注册资本金未到位、账务处理不当以及应收未收服务费、利息等问题。四是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金投公司未及时办理抵债资产过户登记手续,造成无法行使资产所有者权利。绿投公司未按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等各类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统筹使用和基础管理情况,进一步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的正确履行。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是资产基础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家单位2辆已处置车辆未及时下账;1家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因机构改革并入的351件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未及时入账;4家单位购置办公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19.48万元;4家单位未对已纳入管理的8处房产进行权属变更,涉及面积4720.46平方米;1家单位未对已纳入管理的2辆轿车进行权属变更。二是资产集中管理和盘活力度不够。1家单位3处房产闲置;1家单位1处办公用房,204件办公设备等资产,因机构改革等原因,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四是部分资产存在损失或损失风险。3家单位部分办公设备账实不符,涉及金额81.22万元;1家单位1辆公车已无实物,且无处置资料。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崇阳经济开发区企业环保政策执行、“环保管家”服务合同履行、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营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水资源保护不力。存在主管部门未督促检测公司全面履行检测义务等问题。二是环保问题处理能力较弱。工业污水处理厂未及时办理决算审计、未经环保验收;园区内1家企业污水未接入污水管网;园区内1家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三是违法用地行为仍有发生。1个公司存在违法用地。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政府债券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对市本级2022年发行的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4家单位、15个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资金绩效不佳。1个项目因建设手续不完善,未按时开工。二是部分项目建设违反基本建设程序。1个代建项目未报市政府审定;1个项目未批先建;1个项目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三是部分项目财务管理或合同执行不严。11个竣工项目未按规定编报财务决算;1个工程项目竣工后未及时进行结算。
(二)水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主要围绕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和水土保持与河湖(水)生态修复,重点审计了崇阳县水利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规划和任务完成不理想。小水库运行保障项目推进缓慢。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未及时收取水资源费21.28万元。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工程款,涉及金额15.43万元。
(三)科技研发相关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20至2022年科技研发和奖补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3个项目验收审核不严,验收资料不全。二是科技专家库建设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审核不严。未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入库专家条件;未严格执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程序;未按文件要求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开展绩效评价。
(四)“三重”相关资金审计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主要关注了市重大产业重大项目重大事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长江综合门户港及公铁水联运项目总体规范编制费因前期工作未完成,导致56万元资金无法及时支付使用。二是市中心城区背街小巷、道路、小区弱电线缆整治项目因项目预算过大,导致177万元无法使用。
(五)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相关单位推进“放管服”相关政策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保证金等政策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家单位项目超标准预留质保金。二是2家单位22个行政审批事项超时办件;1家单位1个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不规范。
七、审计处理情况
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查出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管理不规范或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加强研究、建章立制,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案件线索6起,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融合贯通。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坚持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断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力度,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快推动稳经济政策落地见效。
(二)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持续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三)强化资源资产管理,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强化源头风险控制,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努力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咸宁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