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宁市制造业产业链链长制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代拟稿)征求意见未达到30天情况说明
索引号 : 764137816/2021-2437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名 称: 关于《咸宁市制造业产业链链长制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代拟稿)征求意见未达到30天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21 09:44:06
2021年,关于《咸宁市制造业产业链链长制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代拟稿)征求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湖北省制造业产业链链长制在咸宁落地生根,扎实推进领导包保服务产业制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全产业链素质整体提升,结合咸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我局于2021年7月7日—2021月7月15日 通过咸宁市经信局官方网站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现就征求意见未达到30天作说明如下:
从2021年6月9日起,我局已通过政务内网征求各县市区、市直单位的意见。各县市区、市直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25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但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我局按照以往惯例,在局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时间为7天。我们认为,此行动方案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时间可由本系统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