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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周 鸿

主管机关党委、办公室;重点抓好党建、政务督查、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法治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机关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宣传、网站管理、局属小区管理、计划生育和妇女等工作。

周鸿,1965年4出生,1985年4参加工作,1995年4入党,现任市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机关党委、办公室;重点抓好党建、政务督查、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法治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机关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宣传、网站管理、局属小区管理、计划生育和妇女等工作。

1980.09--1985.07 武汉钢铁学院就读

1985.07--1988.10 鄂城钢铁厂铁螺铁矿、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88.10--1989.10 通山县能源硅镁联合开发总公司

1991.10--2004.02 通山县经委统计员、生产科副科长、科长、副主任

2004.02--2005.10 通山县体改办主任

2005.10--2006.04 通山县委办副主任

2006.04--2008.12 通山县经济局(经济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12--2009.12 咸宁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2010.01—2019.03 咸宁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9.03--            咸宁市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