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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机构名称: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负责人姓名:黄佐财

机构地址:咸宁市金桂路151号房产交易大厦11楼

机构电话:0715-825538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负责编制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五)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机械、汽车、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按照“三个必须”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工业(冶金)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统筹推进信息化发展,拟订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维护工业行业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工业企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初步审查和申报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