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索引号 : 764137816/2019-162797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名 称: 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9-27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工作概况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分配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工业经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六)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负责编制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七)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八)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煤炭、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和建设,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四)负责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初步审查和申报工作。
(十六)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ﻪ“ 直通车 ” 服务,承担市规模以上企业 “ 直通车ﻪ” 服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行政机关,根据三定方案核定,有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规划和技术改造科、科学技术科、对外经济合作科、经济运行科、企业发展科、县域经济科、电力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电子信息产业科、信息化推进科、离退休干部科、人事科。
委机关编制总数为27个,其中行政编制24个,工勤编制3个。机关在职人员为26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编制3人。下属二级单位有2个,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是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4个,在职人员为2人;二是咸宁市电力行政执法大队,编制数为3个,在职人员为0。二级单位均不单独进行财务预算管理,所有财务收支由委机关统一管理。市经信委有离休干部1名,退休干部职工26人,遗属补助人员2名。
市经信委部门决算指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成,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17年咸宁市经信委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单位包括:
(一)办公室
(二)规划和技术改造科
(三)科学技术科
(四)对外经济合作科
(五)经济运行科
(六)企业发展科
(七)县域经济科
(八)电力科
(九)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十)电子信息产业科
(十一)信息化推进科
(十二)人事科
(十三)离退休干部科
第二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的八张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市经信委工作总结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经信委以服务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为中心,深入开展“三抓一优”,坚持把“稳增长”作为工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保持了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态势。一是工业经济运行平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1%,高于全省0.7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6位;完成产值1900.9亿元,同比增长16.0%。二是规上主体总量扩大。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9家,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880家。三是工业投资持续增长。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733.41亿元,同比增长14.03%,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43.8%,其中制造业完成投资683.27亿元,占工业投资比重93.2%。技术改造投资增速继续快于全部工业,全市共实施技改项目254个,完成投资额221亿元,同比增长20.1%,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增幅6.07个百分点,占全部工业投资额的30.13%,同比提高16.03个百分点。
2017年主要工作举措和亮点:
(一)“精准化”研判,保障了工业平稳运行。每月召开月度分析例会,开展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实地调研,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了生产经营困难,有效稳定了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形势,实现了工业经济平稳回升、稳定增长。
(二)“协同化”推进,助力了产业转型升级。建立“两月一督查、一季一核查”的工作机制,推动291个工业项目相继开工投产;建立市级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20个技改项目获得3041万元省级传统改造升级补助资金;出台《市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8个项目提供482.72万元的市直技改资金支持;全市省级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达到11个,总量居全省第一位。
(三)“保姆化”服务,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建立“五联”工作机制,提请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ﻪ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全年累计降低企业成本9.35亿元;督促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对接企业资金需求,全市12家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53.32亿元,其中工业企业在保余额23.13亿元;帮助12家企业享受电力直接交易政策,为企业节约电费成本2800万元;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养需求专项调研,继续实施“555”人才培养工程,为近6000余名企业员工提供了各类专业培训。
(四)“品牌化”建设,深化了改革工作创新。在非公有制经济体制机制领域,探索形成“试点示范+专家培训+评估考核”的改革模式,由我委组织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沙盘实战培训获得咸宁市人才创新三等奖,瀛通电子捧回湖北改革创新奖并获得30万元奖励资金,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改革简报上刊发推广。在军民融合产业改革领域,全市已有规模以上涉军企业38家,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6家,实现产值73.7亿元;在建项目7个,总投资22.2亿元。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域,已完成了赤壁市叶家山煤矿的关停工作,化解煤炭过剩产能6万吨。
(五)“项目化”发展,壮大了信息产业规模。完成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市级验收。扎实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全市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M,解决省级疑难站址91个,912个行政村实现光纤村村通。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建设。全市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56家,可实现年产值75亿元。充分发挥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引领作用。全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达到30家,三环方向机成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六)“标准化”落实,贯彻了安全生产要求。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全年共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20多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00多处,对查出的隐患全部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到位。加大ﻪ“两化”体系建设力度,全市154家工业企业注册入网并按要求完成信息上报工作。加大安全监察监管力度。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督查,确保了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尤其在国庆、十九大期间,全委负有安全工作职责的干部职工全部坚守岗位。加大了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共悬挂安全宣传横幅290多条、各种安全标语680多条、安全宣传画90多幅,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七)“阶段化”推进,接受了履职尽责督查。建立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调查和大数据评议活动;开展了两轮意见收集活动,发放意见征求函1000余份,实现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市直“两代表一委员”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四个方面的全覆盖;以咸宁日报、云上咸宁、咸宁广电等媒介为载体,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履职尽责专题稿件和主要领导谈发展专题访谈等报道,进一步展示了经信系统新形象。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7年收入总计2198.2万元,支出共计1137.35万元。
三、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决算收入2198.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328.39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软考、人才工作创新奖励等项目经费。
四、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支出决算1137.35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267.54万元,同比增加30.76%,其中:基本支出606.87万元,占支出决算的53.3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96万元,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5.2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6万元。);项目支出530.48万元,占支出决算的46.64%。
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198.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1328.39万元,增加152.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软考、人才工作创新奖励等项目经费。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支出决算1137.35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267.54万元,同比增加30.76%,其中:基本支出606.87万元,占支出决算的53.3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96万元,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5.2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6万元。);项目支出530.48万元,占支出决算的46.6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137.3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支出决算为113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信息事务):支出决算为0.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98.2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为45.85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为1.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50.42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2万元。
4、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支出决算数为1008.41万元。其中: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为429.57万元;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数为22.69万元;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支出决算数为544.87万元;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行业监管)支出决算数为7万元;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其他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支出决算数为4.2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为28.51万元。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6.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4.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八、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国内公务接待费2万元,合计240人次;公务用车费合计3.66万元。
1、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合计5.66万元,比上年上下降14.37%,比年初预算下降50.78%。
2、2017年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合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出国(境)公务活动。
3、2017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费合计3.66万元,比上年下降8.27%,比年初预算下降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倡节约,特别是在市内开展公务活动,提倡自行乘坐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
4、2017年部门公务招待费合计2万元,比上年下降23.66%,比年初预算下降73.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杜绝浪费行为。
(二)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市经信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25万元,含车改补贴34.73万元、食堂补贴21.94万元、办公楼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车运行费3.66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咸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3万元,其中:ﻪ政府采购货物(办公电脑、桌、椅、文件柜等)支出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档案整理、财务咨询服务、办公楼绿化等)支出9.4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按市编办下发文件规定,市经信委仅留1台公务用车。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市经信委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个项目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00万元,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017年,为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市政府将市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由200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根据《咸宁市市直工业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7年市直技术进步专项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以及支持加快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要求,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向市直工业企业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市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的通知》。通过广泛征集,有14家企业申报市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经咸宁高新区科经局初审,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有12个。8月上旬,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通过初审的12个技改项目的真实性和资金实际投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查。9月7日,市经信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在12个申报项目中筛选出8个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经投票、打分、企业答辩,评审专家一致认为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超大设备升级改造等8个技术改造和培育新兴产业项目符合市直工业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支持条件。随后,这批项目在“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
1.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财政预算资金1500万元,通过公开征集、申报、实地查看、专家评审,按照竞争分配、绩效优先的原则,报市政府批准同意,认定8个项目符合市直工业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支持条件。截止2017年12月,该项目累计实际支付484.7万元,余1015.3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咸宁市市直工业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项目通过公开征集、申报、实地查看、专家评审,按照竞争分配、绩效优先的原则,拟立项8个项目,实际完成8个项目。截止2017年6月30日,8个项目实际完成投资71015.44万元,占计划投资总额的86%。
投入 | 16% | 16 | 16 | 合理可行 |
过程 | 29% | 29 | 26.5 | 管理有效 |
产出 | 32% | 32 | 32 | 产出良好 |
效果 | 23% | 23 | 23 | 效果良好 |
综合绩效 | 100% | 100 | 97.5 | 评价结果级别为“优” |
1、建议。一是改进完善项目预算申报与项目评审机制。在每年申报项目前,启动项目评审工作,组织专家评审,初步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据此编制预算,申报项目。同时原预算项目进行了调整,应及时修订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与资金拨付基础工作,项目资金分配应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为参考。三是加强对资金拨付后的项目绩效追踪。
九、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支出均为0。
第四部分 市经信委2017年分配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本级未分配专项资金安排。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信息事务):指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服务费用。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困难帮扶、死亡抚恤、遗属补助等费用。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日常公务活动开支。
(六)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行政运行):指单位开展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发生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等合计支出。
(七)其他支出:指其他公务活动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