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经信委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索引号 : 764137816/2017-101583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名 称: 咸宁市经信委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9-28
咸宁市经信委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工作概况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2016年分配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工业经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六)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负责编制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七)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八)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煤炭、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和建设,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四)负责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初步审查和申报工作。
(十六)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 “ 直通车 ” 服务,承担市规模以上企业 “ 直通车 ” 服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经信委部门决算指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成,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16年咸宁市经信委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单位包括:
(一)办公室
(二)规划和技术改造科
(三)科学技术科
(四)对外经济合作科
(五)经济运行科
(六)企业发展科
(七)县域经济科
(八)电力科
(九)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十)电子信息产业科
(十一)信息化推进科
(十二)人事科
第二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的七张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经信委工作概况
201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0%,主导产业稳步发展,36个大类行业中28个实现增长;产业结构逐步优化,轻工业占比达到45.8%,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占全市比重提升至13.5%,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0家,总数达到885家;33家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完成产值60亿元,同比增长12.3%;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90亿元,增长20%。
一年来,全市经信系统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推动“工业崛起”战略全面实施。科学制定2016年度全市实施“工业崛起”战略主要目标任务,建立了“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拉练、一年一考核”倒逼机制,开展了季度督办检查,编发了信息专报、督办检查专刊、督办检查专题片,通报了“工业崛起”战略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将发展压力层层传导,实现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二)推动信息产业加速发展。制订出台《咸宁市两化融合试点评审办法》,组织21家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组织80家企业开展两化融合对标评估。大力推进“智慧咸宁”建设,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咸宁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圆满完成宽带村村通任务;加快解决全市4G疑难站址建设问题,年初71个疑难站址问题解决68个,在全省领先;争取国家电信服务补偿试点,首次获得国家3000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并带动通信部门投入资金1.76亿元。
(三)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一是大力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工程。通过工业企业技术进步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带动百家工业企业装备技术水平全面提升。二是大力推动产业升级。加大市政府《绿九条》政策落实力度,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利倍增、科技服务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四大工程”。三是加快去产能步伐。2016年,全市关闭煤矿生产企业12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69万吨,在全省领先;协同市发改委化解钢铁过剩产能60万吨,在全省首家完成工作任务。四是产业集群迅猛发展。2016年,通城县电子信息基材产业集群成功晋升湖北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全市省级重点产业集群达到10个,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位。
(四)推进全面深改措施落地。一是率先出台降成本政策。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企业降低成本 提升竞争力的意见》,政策出台后,共为全市工业企业减免各类税费成本5.13亿元。二是全面推进非公经济体制改革。出台《关于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联合浙大对60多家中小企业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训,并重点选择10家企业开展试点,通过年底的三方机构评估,10家企业全部合格,其中三家企业达到优秀。
(五)推动企业发展环境优化。一是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近年来,咸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共投入160万元,使平台初步具备了融资对接、信息咨询等八大服务功能。二是加大企业人才培养力度。以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为引领示范,重点实施“555”人才培养工程,全面启动第二批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计划。三是强化企业融资保障。进一步加强担保行业监管,壮大担保行业规模。截止到2016年底,全市12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保余额50.9亿元,本年新增担保户数604户。四是做好电力供应。裁减7项供电服务收费项目,加大直供电协调落实力度,为金盛兰冶金等5家重点企业落实直供电交易电量10亿千瓦时,为企业节省用电成本1.2亿元。
(六)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新突破。一是组建专班。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组建招商小分队,并派人驻点上海,开展产业招商工作。二是主动对接。今年以来,先后赴广东深圳、河北邢台以及武汉、钟祥等地开展招商活动,并协助市政府做好上海、北京招商洽谈活动。三是加快项目推进。中合华浦“年产20万辆新能源汽车”项目和上海协企联盟咸宁产业园项目已签订合作协议,项目有望2017年落地。
(七)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6月份以来,我市连续遭遇多轮强降雨袭击,全市16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7亿元。灾情发生后,市经信委迅速组建防汛抗灾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防汛抢险工作指导,帮助工业企业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至10月上旬,所有受灾企业全部恢复生产。抽调委骨干人员12人组建市经信委防汛救灾突击队,并两次投入到防汛救灾第一线,受到市直机关工委好评。
(八)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一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通城县北港镇贯青村党员群众活动中心、“四化标准”卫生室、安全饮水工程、农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是加快搬迁安置。全面启动15户贫困户的异地搬迁安置,年底前全部可搬入新居。三是发展扶贫产业。第一期香菇扶贫产业项目共投资30万元,建起11个大棚,吸收11户贫困户加入,香菇年产量11万斤,今年已实现销售收入40万元。四是开展结对帮扶。将25户精准识别贫困户分解到10个县级干部和6名科长,落实好“一对一”帮扶机制。五是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积极动员企业家为产业扶贫项目捐款,用于贫困户大棚建设;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捐款5000余元,帮助贫困户子女解决就学生活费、交通费;召集武汉爱心人士,为贫困户捐献过冬衣服及棉被860余套。通过一年多的扎实有效的工作,贯青村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和市县两级核查,达到整村出列条件,在市直部门负责帮扶的34个贫困村中,率先完成精准扶贫整村出列任务。
尤为重要的是,我们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精心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主题党日+”为载体,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了“两个责任”清单式管理。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6年收入总计869.81万元,支出共计854.90万元。
三、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决算收入869.8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17.49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调整人员工资、补缴公务员养老保险等,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费用;二是增加了招商引资、工业崛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项目经费。
四、2016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咸宁市经信委2016年支出决算85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40万元,占支出决算的89.2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40万元,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2.73万元,);项目支出91.51万元,占支出决算的10.70%。
五、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咸宁市经信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69.8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217.49万元,增加33.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调整人员工资、补缴公务员养老保险等,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费用;二是增加了招商引资、工业崛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项目经费。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咸宁市经信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69.8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217.49万元,增加33.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调整人员工资、补缴公务员养老保险等,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费用;二是增加了招商引资、工业崛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854.9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咸宁市经信委2016年支出决算为85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招商引资):支出决算为3.7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10万元;死亡抚恤支出决算为15.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2.00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25.97万元。
4、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为666.85万元;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数为44.27万元;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其他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支出决算数为8万元。
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决算数为56.14万元;
6、其他支出支出决算数为22.40万元。
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咸宁市经信委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9.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8.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9.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八、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国内公务接待费2.62万元,合计350人次;公务用车费合计3.99万元。
1、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合计6.61万元,比上年下降31.1 %,比年初预算下降27%。
2、2016年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合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3、2016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费合计3.99万元,比上年下降75 %,与年初预算持平。
4、2016年部门公务招待费合计2.62万元,比上年下降49%,比年初预算下降49%。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市经信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7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市经信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0万元,政府采购车辆保险维修等1.8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按市编办下发文件规定,市经信委仅留1台公务用车。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市经信委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个项目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9万元,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市经信委2016年分配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本级未分配专项资金安排。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招商引资):指承担政府安排的招商引资工作相关费用。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管理事务支出):指困难帮扶、死亡抚恤、遗属补助等费用。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日常公务活动开支。
(六)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行政运行):指单位开展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发生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等合计支出。
(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指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奖励等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其他公务活动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