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微信公众号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索引号 : 764137816/2017-1015836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名 称: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2-28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 咸宁市经信委概况(含所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7年工作计划 

第二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含所属事业单位)

一、部门汇总预算表(含部门预算口径所属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含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工业经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六)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负责编制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七)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八)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煤炭、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和建设,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四)负责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许可初步审查和申报工作。

(十六)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 “ 直通车 ” 服务,承担市规模以上企业 “ 直通车 ” 服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咸宁市经信委部门预算包括:机关预算、直属事业单位预算。

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及市编委批复的局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情况,纳入2017年咸宁市经信委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一)办公室

(二)规划和技术改造科

(三)科学技术科

(四)对外经济合作科

(五)经济运行科

(六)企业发展科

(七)县域经济科

(八)电力科

(九)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十)电子信息产业科

(十一)信息化推进科

(十二)人事科

(十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2017年市经信委工作计划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全面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面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优服务、保安全、强党建”十八字方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咸宁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保持工业经济稳增长和提质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技改投资增长15%,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家。

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保持经济平稳增长

一是确保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围绕年度目标,认真分析研究,摸清工业增加值率降低的根本原因,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调度方式,科学施策、精准调度,以旬保月、以月保季,确保实现工业经济开门红,为全年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实施季度调度分析机制,坚持工业经济运行一季一调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新经济增长点的调研监测,做好发展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加强部门间的交流沟通,切实加强与省、市统计部门的交流沟通,摸清摸透工业经济统计工作的规律和要求;同时,要加大队伍保障力度,关心和支持经信系统干部职工,以落实工业企业统计人员补助为助力,进一步夯实工业企业统计基础,提升平台直报率和统计数据质量。

二、全力推动智慧咸宁建设

一是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智慧办的作用,形成跨越部门、上下联动的合作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全市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调研督办,全力对接智慧旅游、数字城管、智慧社区、供销e家、智慧物流、智慧党建、智慧档案等平台建设,推动智慧咸宁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是规划引领。联合武汉纺织大学,编制出台《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规划》,并及时印发和组织实施,引导我市互联网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三是设施保障。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步伐,落实光纤到户两个国家标准,加快实施新建小区光纤到户及老旧小区“光进铜退”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全光网城市;加快公共wifi项目建设,实现城区重要公共区域wifi全覆盖;加快无线基站建设选址进程,实现3G/4G网络全覆盖;实施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实现全市行政村光纤村村通;加大“幸福新农村IPTV”等平台的推广力度,全面提升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应用水平。

四是产业提升。实施“两化”融合示范工程,推进软硬一体、网络互联、平台支撑、数据驱动、应用示范“五位一体”融合创新,重点抓好国家贯标试点和省、市“两化”融合试点的遴选申报,引导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培育出一批智能制造、新型生产模式企业,推进全市两化融合向更高阶段跃升。加强重点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的跟踪推进,力争电子信息制造业全年产值实现6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亿元;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引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加快工业软件领域的研究,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提供支撑;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做好能一郎、中能锂电、合加新能源环卫车等项目协调服务。

三、全力深化各项改革

一是着力降低企业成本。落实好《关于支持企业降低成本 提升竞争力的意见》15条具体措施,围绕税费负担、财务成本和要素成本等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坚决督办涉企乱收费行为,切实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减轻企业负担,提振发展信心。

二是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工程。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治理规范、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选择10家企业继续开展试点示范,实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促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完成去产能工作任务。坚决贯彻国家、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部署,落实好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任务,确保全年关闭煤矿2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12万吨;同时,加强工作监管,巩固煤炭行业压减产能成果,防止已化解的产能死灰复燃。

四是深入实施技术改造工程。积极对接省政府出台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十五条”政策,围绕设备更新换代、节能降耗、质量品牌提升、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等方面,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精心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重点抓好投资过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实现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5%目标。

四、全力抓好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抓好中小企业安全监管,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规范化管理,监管好经信系统负责的138家企业,特别是抓好重要时段和火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二是抓好民爆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对照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强化目标管理,加大整顿力度,完善监督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煤炭、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无盲区、无死角。

五、全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电力要素保障。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在新建项目用电报装、双电源建设审查、发电项目并网许可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企业用电需求。做好电力直接交易政策对接,组织企业开展申报活动,确保7家企业成功申报2017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

二是完善担保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融资担保机构的规范管理,定期开展督办检查,逐个排查风险隐患;推动融资担保行业联盟建设,加强域内融资担保企业业务合作,走出联盟式经营、集团化发展的路子,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搭建银企担对接平台,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帮助企业缓解资金需求。

三是加大人才培育力度。继续实施企业人才培养工程,以2017年计算机软考为契机,帮助企业培育新型计算机人才;实施“123”企业家培训计划、“555”人才成长工程,帮助企业家树立现代企业先进管理理念,提高战略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丰富驾驭企业的管理素养。

四是加快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公共服务带动、社会服务管办参与、协调发展的思路,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强化平台功能;继续引导各县市区围绕中小企业共性需求,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众创集聚地,形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全面启动企业家联合会建设进程,充分发挥企联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

六、全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一是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全市现有规上企业为基础,切实做好入规企业的培育工作,重点加大“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企业扶持力度,打造一批细分市场领导企业和行业领先企业,确保实现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家的年度目标,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增添活力。

二是大力发展充满活力的县域经济。精准分解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咸宁市工业崛起考核办法》,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各县市区竞相发展、特色发展、错位发展、绿色发展;大力扶持10个省级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

三是完善绿色新产业体系。推进《绿九条》的实施,大力培育智能机电、新型能源电池燃料、空气发电、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绿色食品饮料及印刷包装等绿色新产业。推进绿色工厂试点示范建设,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先进实用技术,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制定并实施“电机能效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计划,突出抓好机电制造、能源、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从源头控制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深入推动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大力推动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配合抓好市工业行业环境整治

四是全力做好产业转移对接。继续做好驻点招商、企业对接等工作,以中合华浦“年产20万辆新能源汽车”项目和上海协企联盟咸宁产业园项引进为契机,再加力度,吸引更多、更好的工业项目落户咸宁。

全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与全体机关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是落实好党建责任。以“主题党日+”、“经信大讲堂”等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的论述,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按照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的要求,强化人员、机构、阵地、经费、活动等要素保障,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好当义工、搞评议、抓述职等党建“十件实事”。

三是落实好稳定责任。充分发挥工会等组织在关心干部职工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作用,打造良好的机关工作环境,确保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做好老干部工作,化解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对于困难职工、困难党员提出的问题和需求,绝不小视、绝不马虎,维护好稳定和谐的工作局面。

四是落实好工作责任。继续实施目标任务绩效管理,结合干部分工,制定2017年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确定干部岗位职责;同时,进一步提升干部担当意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是落实好监督责任。选聘党风廉政纪律监督员,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转变机关干部作风,为全面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六是落实好廉洁责任。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狠抓制度执行,推动机关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深化,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五严禁、五不准、五坚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2017部门预算表(含所属事业单位)

(预算公开的八张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咸宁市经信委(含所属事业单位)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咸宁市经信委(含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市经信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它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它支出。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800.14万元。

二、关于咸宁市经信委(含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收入预算80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5.78万元,占收入预算的84.46%;社保基金收入124.36万元,占15.54%;无其他收入

三、关于咸宁市经信委(含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支出预算800.14元,其中:基本保障支出751.14万元,占支出预算的93.88%;其他项目支出49.0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6.12%。

四、关于咸宁市经信委(含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咸宁市经信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675.78万元,占2017年收入总额的84.46%。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130.68万元,主要原因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2016年是预算下达到单位,2017年该专项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未下达到单位。二是其他费用增加主要因为人员变动、缴纳养老保险及工资异动调整等。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8万元;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2.34万元(2150501行政运行489.34万元、21505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4.00万元、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出72.00万元、2150513行业监管7.00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33.86万元。

(三)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75.7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17年度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支出17.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2017年度职业年金单位承担部分。

3.行政运行(工业和信息化监管)支出489.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相关业务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业和信息化监管)支出1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经济运行调研、调度、分析、研判、协调等工作;对企业运行统计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开展工业经济运行培训、座谈会、调度会等工作。

5.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支出7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业崛起拉链检查、工业经济发展宣传、调研、检查、督办、协调;对工业企业开展培训,给予企业适当补贴、奖励。

6.行业监管(工业信息化产业产业监管)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业(冶金)、煤炭、电力、民爆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开展调研、协调、督办;召开协调、督办、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33.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费用。

五、关于咸宁市经信委(含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数1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50万元、公务用车费4.00万元。

其中:

1、公务接待费7.5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市州考察学习和县市区、乡镇来办事。比2016年预算增加1.32万元增加比例21.36%,主要原因我委增加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商务接待接待预计略有增加;

2、2017年公务用车费预算4.00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市直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我机关仅保留一台应急公务车,按统一的标准(4万元/辆)安排,运行维护费预算数相应减少。

3、2017年出国出境预算安排为0,2016年出国出境预算安排为0,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计划出国出境,如果年度内临时有出国出境工作任务,再按相关程度上报审批。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经信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5.52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经信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万元,采购车辆维修、保险等预算1.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按市编办下发文件规定,市经信委仅留1台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缴纳2017年度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支出:指缴纳2017年度职业年金单位承担部分。

(五)行政运行(工业和信息化监管)支出:指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相关业务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业和信息化监管)支出:指主要用于开展经济运行调研、调度、分析、研判、协调等工作,对企业运行统计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开展工业经济运行培训、座谈会、调度会等工作等支出。

(七)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支出:指主要用于开展工业崛起拉链检查、工业经济发展宣传、调研、检查、督办、协调,对工业企业开展培训,给予企业适当补贴、奖励等支出。

(八)行业监管(工业信息化产业产业监管)支出:指主要用于开展工业(冶金)、煤炭、电力、民爆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开展调研、协调、督办;召开协调、督办、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指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费用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